来信信息
| 信件编号: | 20260910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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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
| 来信标题: | 租房补贴咨询 |
| 来信时间: | 2026/09/10 13:52 |
| 来信内容: |
我是一名外地在金寨务工本科生,社保医保正常缴纳一年有余,今年已经申请过学费补贴,请问我还能继续申请租房补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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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
| 答复单位: | 金寨县住建局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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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时间: | 2026/09/15 08:09 | ||||||||||
| 回复内容: |
尊敬的来信人: 您好!目前县住建局受理的租房补贴有两种,分别是县本级公租房租金补助与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。根据您的情况,属于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,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公租房租金补助或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。 一、申请人与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办理录(聘)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; 二、申请人已办理录(聘)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,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正常在保; 三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中心城区内无住房,且无商业、办公、厂房、自建等房产; 四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。 因您预留的联系方式为匿名,无法取得有效联系,具体申请流程及补贴标准可直接联系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电话:0564-7062798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,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(如果已登录,请刷新页面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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